一、 承諾計畫階段
1. 提交計畫書
申請機構應完成填寫「申請機構淨零基本資料」(附件一),「淨零承諾計畫要項表」(附件二),並檢具「2050淨零承諾計畫聲明」(附件三),提交本基金會。
2. 計畫書確證
申請機構提交文件,由本基金會審議委員會確證通過,後續將依據所承諾計畫達成情形,授予對應級別之標章。
二、 達成目標階段
1. 減量行動
申請機構應執行經確證之淨零計畫及時程表(附件一),內容包含節能措施、使用再生能源及無碳原料、購置再生能源憑證(REC)、簽訂再生能源購買協議(PPA)、參與碳權產出專案以及碳權抵換等促進淨零之行動。再生能源憑證包含T-REC(國家再生能源憑證)及經本基金會同意之其他再生能源憑證。
2.查證步驟
申請標章之機構,須依照 NET ZERO 2050 淨零標章申請規範,提出前一年度經第三方查證之溫室氣體盤查聲明書(由政府機構認定之查驗/確信機構執行;必要時,得由本基金會審議委員會成立工作小組執行),併同於本基金會淨零標章系統上傳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及查證總結報告。本基金會得抽樣稽核及查證(以下簡稱稽查)第三方資格與查證總結報告內容之確實性及與本倡議規範之符合性。
3.授證步驟
依申請機構之總部、服務場域及生產場域範圍達成淨零之程度,分別授予申請機構該類場域對應之標章級別。 各級標章有效期為三年,申請機構得依「淨零標章使用規範」標示或使用於淨零達成場域範圍。於標章有效期間內,申請機構需每年上傳前一年度經第三方查證之溫室氣體查證聲明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至淨零標章系統備查,以維持標章有效性;如欲申請標章升級,除前述文件外,需再提出淨零達成進度表 (附件四) 經本基金會審議委員會書面審核。
淨零標章申請資料下載連結:https://reurl.cc/0pzpEx
完整資訊請參閱:台灣淨零行動聯盟網站 https://www.netzero2050.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