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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碳法則」(Carbon Law):為達全球升溫 1.5°C 之內碳排放量必須年減 12%

新版「碳法則」

全球正迅速邁向氣候災難的臨界點。根據瑞典非營利組織 Klimatkollen 研究,若要將全球升溫限制在 1.5°C 之內,碳排放必須在 2030 年前減半,這等同於從 2025 年起每年減少約 12% 的排放。

「碳法則」(Carbon Law):氣候目標的行動框架

「碳法則」(Carbon Law)是由三位科學家提出。它是以科學為基礎的藍圖,告訴人們怎麼將地球升溫控制在 1.5°C 以下。當初三位學者其實想回答這個問題:假若人類真的要守住 1.5°C,我們到底要怎麼減碳?這個法則的特點是:

  • 簡單明確:每十年減半碳排放量,人人都懂。
  • 科學支撐:符合氣候模型和「巴黎協定」的溫控目標。
  • 可普及:政府、企業、城市、甚至個人,都能依照此規律來制定自己的減碳計畫。

基於以上特點,「碳法則」已成為很多國際政策和企業承諾的基礎。例如有些企業的「淨零」目標,就是按照這個思路去設定。

地球只剩 50% 機會守住 1.5°C

根據瑞典非營利組織 Klimatkollen 的研究指出,若全球要從 2025 年起開始邁向氣候目標,碳排放量必須每五年減半,這相當於每年需減少約 12% 的排放量。即便各國都能實現這項高難度的減排目標,地球的未來仍無法被視為「安全」。

統計顯示,人類僅有約 50% 機率能將全球升溫控制在 1.5°C 以內。這是因為全球僅剩下約 3,050 億噸碳排放空間,而到 2050 年,仍有多達 55 億噸排放量需要透過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CS)抵銷。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項模型尚未納入「巴黎協定」的一項關鍵原則:具備更高責任與能力的國家,應承擔更快的減排步伐。

Klimatkollen 共同創辦人暨歐盟氣候協議大使 Frida Berry Eklund 表示:

「公民有權知道,以科學為基礎、符合 1.5°C 目標的減排行動,在實際上代表什麼意義,這樣才能對企業與政府的決策者進行監督。我們應聚焦於『需要做什麼』,而不是『政治上能做到什麼』,這樣才能讓我們的後代擁有一線生機。」

「碳法則」的由來與更新

「碳法則」是2017年由 Johan Rockström 教授、Johan Falk 和 Owen Gaffney 提出的一項科學化減排框架,靈感來自電腦硬體的摩爾定律。此架構提出一個指導原則:從 2020 年開始,每十年將碳排放減半。

然而,現實是全球排放不減反升,我們已經落後五年。因此,這些數據需要重新更新與調整。

更新後的「碳法則」指出,若要將升溫控制在 1.5°C 以內,全球必須從 2025 年起,每五年減排 50%,也就是每年減少約 12%。這不僅是全球指標,也是提供給各國公民的行動準則,用來監督政府、企業與組織的氣候行為。

全球碳預算迅速耗盡

Exponential Roadmap Initiative 共同創辦人 Owen Gaffney 警告:

「1.5°C 的剩餘碳預計額度,正在以每月 1% 的速度被消耗。若要避免氣候系統臨界點,人類必須以最快速度減排,同時避免經濟崩潰。我們去年已觸及 1.5°C,這是很明確的警訊,我們必須立即加快保護地球氣候的進度。」

總結來說,地球留給我們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雖然每年減排 12% 是一項艱鉅挑戰,但它也是一個根據科學所定的基本指標。唯有立即且大規模地減少碳排放,才有可能避免災難性氣候後果。

我們必須現在就行動,減排迫在眉睫。


資料來源:  

  1. Forbes — Updated Carbon Law Reveals: Emissions Must Drop 12% Per Year
  2. klimatkollen — Applying Carbon Law From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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